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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教练车频发事故是教练车的错还是三轮车自行车的错

    作者:东风专汽 来源:原创 日期:2015/12/21 15:46:49 人气: 标签:教练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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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济南女学员驾教练车撞翻三轮致一死一伤 教练员称视线被挡


      12月15日,在历城区温泉路刘公河东岸南北路上发生一起惨剧。一辆教练车与一辆逆行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,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,驾驶人的母亲受伤。据悉,当时驾驶教练车的为一名女学员,目测年龄为30岁至40岁之间,因附近村民燃烧树叶浓烟影响视线,导致事故发生。

      “我们到达现场后,看到电动车已经发生侧翻,车辆损坏严重,而教练车前车盖在撞击中完全变形,挡风玻璃左下方破裂。”历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王玉库说,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,驾驶三轮车的张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,张某的母亲双下肢骨折,送往医院后,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抢救。

      经过初步调查,民警得知,驾驶教练车的是一名韩姓女学员,当时她刚从上一名学员手中接过车开始练习,坐在教练车副驾驶的是教练张某。当他们驾驶车辆沿刘公河东岸南北路上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,在驾驶员的左前方,周边乡村点燃树叶散发的浓烟随风一阵阵飘来,遮挡了驾驶员韩某的视线。“我让她减速减挡,她也照做了,就是通过浓烟的时候,一辆三轮车对向逆行驶来,正面与教练车相撞。”教练张某说。

      事故发生后,死者家属来到现场,情绪十分激动。教练员张某与驾驶员韩某被带至医院抽血检测,在医院抽血时,韩某失声痛哭。目前,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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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学员出事故教练需担责

      民警王玉库表示,虽然三轮车逆行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,但是教练员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20条第2款规定,在道路上学习驾驶,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、时间进行。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,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,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。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,由教练员承担责任。

      另外,如果在学车期间,学员单独驾车出事,没有教练员随车指导,那属于学员无证驾驶,后果自负。这起事故中,对于韩某而言,只要她不放弃驾考考试,仍有资格继续学习。


    海口教练车与三轮车相撞1死1伤 驾校称司机非教练

             16日晚,海口223国道,一辆教练车与一辆三轮车发生相撞,致1人死亡1人重伤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 死者的侄女李女士介绍,12月16日是她婶婶的外婆过生日,他们夫妻二人骑着一辆三轮车赶到红旗镇庆祝,返家途经223国道红旗镇附近路段遭遇了此次车祸。晚上7点多,他们突然获悉婶婶和叔叔出了交通事故,当他们赶到现场看到,叔叔已经当场死亡,而婶婶王某浑身是血,多处受伤,当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,而肇事车辆是一辆车牌为琼A2**6学的教练车,车门上印有政通驾校。

            “内脏大出血,脾已经切除了。”李女士哭着介绍,目前,她婶婶的头颅、脊椎、内脏等均有不同程度伤情,还在重症监护病房里继续救治。

            办案交警介绍,调取辖区路段监控显示,事故大约发生在当晚6点半左右,当事人王某国(男,21岁)驾驶肇事车牌为琼A2**6学的教练车,行至223国道红旗镇往三亚方向大约3公里附近路段时,与死者李某文(男,46岁)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的一辆摩托车改装而成的三轮车发生事故,事故造成李某文死亡,三轮车乘坐者王某燕重伤。目前,该起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。

           “对方驾车的人是不是教练?副驾驶坐着人吗?为什么不踩刹车?”死者家属质疑对方肇事教练车的使用情况。

            对此,海南政通驾校工作人员经过确认证实,该肇事车确为该驾校车辆,按照规定只能在教练场使用,该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人员并非该校教练,也非学员,而是教练的朋友。当记者咨询如此使用教练车是否违规的问题时,该工作人员拒绝回答并挂断电话。

    广州一驾校教练接路考学员途中撞死骑单车男子

   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发生一起车祸,一辆教练车与一辆自行车碰撞,导致骑车男子死亡。据了解,肇事司机是教练,其当时驾车接学员去考试。

    骑车男子被撞飞死亡

    事发车管所以东400米处的红绿灯调头位置。昨天下午,现场的车祸痕迹已被冲洗干净。出事路段两边为草莓园,离出事地100米远处就有一处斑马线,但不少人通过车辆掉头处横穿马路。“很多人懒得多走几步,就直接穿过去了。”一名草莓园主说。

    附近街坊说,前晚7时许,一名男子骑着自行车横穿过马路,刚从掉头位穿出时,就被一辆直行的教练车撞倒在地。“那个男的被撞飞倒地,头部鲜血直流,伤势很重,当时躺在地上已不能动弹。”街坊林先生说,有人报警后,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。但男子伤势太重,医护人员虽然进行现场抢救,还是没能挽回其生命。附近居民表示,死者大约40岁,但不知其身份,也不知道其住哪里。

    从目击者拍摄的一张图片上看到,一辆考试车停在路边,车顶LED显示屏上闪着“正在考试”等字样,车前方不远处躺着一人,考试车左侧不远处,一辆教练车停在写有“60”限速字样的路段上。据街坊介绍,华观路是广州车牌路考路段之一,经常有很多教练车、考试车在此出入。

    开车的是程通驾校教练

    目击者杨先生称,当时出事的为程通驾校的教练车。昨天下午,在车管所门口,停有不少教练车,很多教练均表示知道此事。一名教练称,据他了解,当时开车的是程通驾校一名教练,当时事发路段正在进行驾考夜考,而该教练是开着教练车接学员去考试时出了车祸。“听说当时一名女学员正在考试,都被这车祸吓着了。”一名教练说。

    昨天下午,到程通驾校了解情况,工作人员表示,负责人外出办事。他们昨天早上接到通知后,已有相关负责人到天河交警大队协助调查,但不肯透露进一步的信息。

    随后,从广州交警处获悉,前日19时18分许,在华观路车管所以东400米处发生一宗教练车与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,开车的确为程通驾校的教练,骑车男子身亡,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。



        这几宗事故,基本上都是由于交通意识淡薄,身为公共交通的参与者,就应该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,骑自行车,三轮车的在交通参与者里相对来说是弱者,但是往往不遵守交通法规,给自己和家人以及他人带来了不可弥补伤害;身为教练车教练应该以身作则,那些冒险的和明知道危险的事情必须要杜绝,生命无返程切莫逆行,我行我素,一旦量成事故,后悔晚也!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教练车部张经理为那些逝去的人惋惜,希望大家在参与公共交通的同时遵守交通法规,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以及你和他人的家人的幸福!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在重演!


    以上内容分别摘自:舜网-济南时报;南国都市报;新快报(广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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